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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霸传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04-23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相关
资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66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880,000.00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
计转增 90,0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70,000,000 股。(从方案
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该报告的内容,并且同意将
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且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
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
作用。(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3)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
配明晰,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充分有效,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
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
前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
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依据及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方案的内容,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
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
实现,制定依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方案的内容。

    八、关于修订《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1-2023)》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
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该规划的内容,并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仝骅、李书亚、王征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