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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典制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行健2021-04-17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行健)

       作为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
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相关议
案,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
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年度内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会议。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年度内,本人召集召
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相关
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未对 2020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1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1
        第十一次会议   见;
                       (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独
                       立意见;
                       (15)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
 2                     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
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同时,作为
财务专业人士,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年度经营情况,及
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审计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及本人任委员的专业委员会
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
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学习《公司
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法规,保证公司和自身
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2020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
会的投票权;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面对各项不
利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作
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行健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