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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典制药: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10-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典制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华峰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文曦                  联系电话:0731-847272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文曦、黄清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4 月-8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9 月 25 日-2021 年 9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3)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募集资金相
关台账、对账单、凭证等;
(4)检查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重大的控股或参股公司会计资料,了解业务情况;
(5)取得公司股东名册、组织结构图、审计报告等文件;检查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变动。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
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
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
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是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不适用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是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是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是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是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是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是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抽取公司部分重大投资、采购、销售合同及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公司取得
的政府批文等相关资料,测试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公平性的相关要求;
(4)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5)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是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是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
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抽查重大投资、交易和资金
划付凭证,将交易对手方与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
(3)查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文件、议案、表决资料、公告文件等;
(4)与财务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
程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是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是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是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3)查阅募集资金置换的三会决议文件、公告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
证及原始凭证;
(5)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
方向及合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是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否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资料,与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
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分红的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是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不适用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公司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项目拟建设部分生
产线的设备计划为从日本进口,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影响,公司无法按原定计划
时间前往日本考察,因而该项目建设未达计划进度。
    本次现场检查中,项目组通过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募投项目支出明
细,了解公司募投项目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建设的原因及未来规划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
未能按照原计划完成建设,原因合理,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切实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未按计划进度实施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发行人其他
前述核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苏华峰                     王文曦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