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
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种的独立
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
加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
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
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本
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品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原材料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 沈毅民 潘 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