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4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
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不会对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
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少于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83.4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 郑守光 王建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