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9-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阿
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
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阿石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股 票 11,732,499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25.5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99,999,999.43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88,143.29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92,511,856.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划至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351C00056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披露和《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28,254.79 10,000.00 9,000.00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
2 24,445.45 19,000.00 3,000.00
建设项目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
3 12,115.80 9,000.00 9,00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8,251.19
合 计 79,816.04 53,000.00 29,251.19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致同专字(2021)
第 351A015799 号”《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083.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调整后使用募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号 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额
1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28,254.79 9,000.00 7,083.45 7,083.45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
2 24,445.45 3,000.00 - -
设项目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
3 12,115.80 9,000.00 - -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8,251.19 - -
合 计 79,816.04 53,000.00 7,083.45 7,083.45
公司已在《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
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083.45
万元。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083.4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83.4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止的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21)第 351A015799 号】,认为:阿石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
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钦秋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