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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6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1年度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

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

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

    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

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仔细阅读。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

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

能力。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责,客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

尽责,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合理有效的,并同意提交至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

合理有效的。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

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

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

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

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

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               王建宾                郑守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