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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9-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阿石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2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普通股(A 股)11,732,49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5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43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7,488,143.29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2,511,856.1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
(2021)第 351C000566 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注 1
  1      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           28,254.79                 9,000.00
   2      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         24,445.45               12,000.00
          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已
   3                                               12,115.80                       -
          终止)注 2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8,251.19
                     合计                          79,816.04               29,251.19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注 2: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对“铝钪靶材和钼靶材的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将拟
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转投入至“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该议案于
2022 年 8 月 1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注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 2022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体使
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251.19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7,083.45
 减:截止 2022 年 9 月 18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1,806.38
 加:截止 2022 年 9 月 18 日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扣减手续费余额                  60.06
 截止 2022 年 9 月 1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421.41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收益测算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3.70%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 222.00 万元的利息支出。

    (三)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仍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
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针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钦秋                 陈   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