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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石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

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

况。
    2、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2年度的以及2022年度新增的对外担

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良影响。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

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对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仔细阅读,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公司编制

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阿石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

规的情形。

    五、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

护能力,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相吻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更好地激励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合

理有效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调动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是合理有效的。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

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

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

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兰邦胜               王建宾                郑守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