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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2018-12-06  

						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公司代码:300707              公告编号:2018-080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6个月内。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
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况,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
可,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市场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
资本等。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缩股、配股、派息
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
限 2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000 股至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至 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① 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
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线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
约为 100 万股。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
变化,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 1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00 万股。具体变化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0,007,318       50.90%    81,007,318       51.5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192,682       49.10%    76,192,682       48.47%
三、总股本                       157,200,000         100%   157,200,000         100%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 100 万股,公司总股
本减少 100 万股。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0,007,318       50.90%    80,007,318       51.2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192,682       49.10%    76,192,682       48.78%
三、总股本                       157,200,000         100%   156,200,000   100.00%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22,465,138.0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34,390,930.81元,流动资产为554,427,516.08元。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2,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2.43%、3.15%、3.61%。
    根据目前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
条件。
    9、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0、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张锡亮先生,提议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董事
长张锡亮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董事长张锡亮先生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
持计划。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相关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是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
司市场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
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拟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导致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
施的风险;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
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