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02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唐工业
股票代码:3007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射手座 B 栋 23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市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射手座 B 栋 2353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威唐工业/上市公司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深交所上
指
/公司 市,股票代码:300307
指《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03%变更为 4.3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 无锡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射手座 B 栋 2312 室
地址
设立日期 2015 年 09 月 1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万里扬)
出资额 4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D4B35C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万里扬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2、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 无锡市震泽路 18 号无锡软件园射手座 B 栋 2353 室
址
设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万里扬)
出资额 113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D5Q09N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万里扬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二)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普通合伙人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万里扬,万里扬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国
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威唐工业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将减持计划通知威唐工业,威唐工业
2018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期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70,000 股,不
超 过 公 司总 股 份 的 1% ; 以 大宗 交 易 方式 减 持 所持 有 的 公司 的 股 份不 超 过
3,14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减持计划,积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基础上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唐工业 7,911,000 股股份,占威唐
工业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唐工业 6,826,000 股股份,占威唐
工业总股本的 4.3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质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持股
5,469,268 3.48 4,684,268 2.98
无锡国经众新投 合计
其中:无
资管理合伙企业
限售条
5,469,268 3.48 4,684,268 2.98
(有限合伙) 件
股份
持股
2,441,732 1.55 2,141,732 1.36
无锡国经精益制 合计
其中:无
造投资企业(有限
限售条
2,441,732 1.55 2,141,732 1.36
合伙) 件
股份
合计 7,911,000 5.03% 6,826,000 4.3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日期
(元/股) (万股) (%)
无锡国经众新
投资管理合伙
集中竞价 2018.11.14 19.39 78.50 0.499%
企业(有限合
伙)
无锡国经精益
制造投资企业 集中竞价 2018.11.14 19.68 30.00 0.191%
(有限合伙)
合计 - 108.50 0.69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威唐工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 减持均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式 减持日期 价(元/
(万股) (%)
股)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 集中竞
2018.11.14 19.39 78.50 0.499%
价
限合伙)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
投资企业(有限合 集中竞
2018.11.14 19.68 30.00 0.191%
价
伙)
合计 - 108.50 0.69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
联系人:张一峰、安宁
联系方式:0510-6856114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 上市公司所在 江苏省无锡市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威唐工业 股票代码 3007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 无锡震泽路 18 号
管理合伙企业(有 人 注 册 地 / 住 无 锡 软 件 园 射 手
限合伙) 所 座 B 栋 2312 室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 信息披露义务 无锡市震泽路 18
投资企业(有限合 人 注 册 地 / 住 号 无 锡 软 件 园 射
伙) 所 手座 B 栋 2353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 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
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集中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有限合伙)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5,469,268
行股份比例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3.48%;无锡国经精益制
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2,441,732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55%。信息
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
7,911,000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国经众新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比例 量为 785,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0.499%;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少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为 3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0.191%。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合计
1,085,000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是 □ 否 √
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于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注:除本报告第五节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在此前 6 个月没有其它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
股份 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文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国经精益制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