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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1-23  

						 公司代码:300707             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19-004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至 0.64%;回购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1%,最高成交价为 16.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70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1,300 元(不含手续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的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
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 月 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 25%,且不超过一百万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