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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4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
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
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关于确定回
购股份用途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是公司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的重要举措。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签字页)




   郭青红                                         吴颖昊




                                                                 2018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