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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
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威唐工业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9 月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5 万股,发行价为 15.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651.85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37.27 万元,另外扣除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1,535.29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79.29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7]173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531.49 万元,
其中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558.32 万元。项目节余金额
10,647.8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576.7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11,224.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现金管理
                        承诺募集    累计实际
序                                              项目节余     收益及扣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    投入金额                              合计⑤=③
号                                              金额③=①    除手续费
                          金额①        ②                                    +④
                                                    -②      后的利息
                                                               收入④
     精密汽车冲压模具
1                       21,000.00   10,533.87    10,466.13      553.36      11,019.49
     升级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79.29    2,991.98      187.31        17.75        205.06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1,005.64        -5.64        5.64              -
           合 计        25,179.29   14,531.49    10,647.80      576.75      11,224.55

     (2)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11,224.55 万元,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首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所在行业
因国际地缘政治经济与汽车产业链贸易体系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因宏观经济周期
波动而造成的国内市场汽车销量下滑等因素,本着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满足公司产业升级及扩产的基本前提下,缩减部分中低端机器设备的投入,有
效控制未来的不确定因素而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公司严格管理,合理配
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

    其次,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最后,上述项目尚存部分尾款未支付,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1,224.55 万元及届时产生的利息不超过 1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上
述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其他说明和公司承诺事项

    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

    4、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公司不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公司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1,224.55 万
元及届时产生的利息不超过 10.0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
预期可使用状态,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金证券获取威唐工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询问了威唐工业的相关
高管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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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张昊


                                          年   月   日
                         王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