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