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2020-05-08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0-037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
关公告。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话、邮
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内部人员未提出异议。
3、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个人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
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