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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5-12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0-038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04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04 月 22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1                                         2019-10-25      卖出        -4,300.00

  2                                         2019-10-30      买入         2,500.00

  3                                         2019-10-31      卖出        -2,500.00

  4                                         2019-11-07      买入         2,500.00
           MARC YUEH      核心管理人员
  5                                         2019-11-11      买入         2,000.00

  6                                         2019-11-12      买入         2,700.00

  7                                         2019-12-06      卖出        -1,800.00

  8                                         2019-12-17      卖出        -5,400.00

  9                                         2020-01-02      卖出        -1,000.00
                        核心业务(技术)
 10          王晨                           2020-01-08      卖出          -500.00
                            骨干人员
 11                                         2020-02-21      卖出          -800.00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及时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
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共有两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上述自查期间内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内幕信息
知情人 MARC YUEH、王晨,均未早于 2020 年 4 月知悉本激励计划,其在自知悉本激励
计划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披露前未买卖公司股票。上述交易变动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
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所
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