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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0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0-066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清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董事会于近日分别
收到特定股东无锡国经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经众新”)、苏州清
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清研”)出具的《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国经众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532,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7%。
    截至公告日,苏州清研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5,408,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4%;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1、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唐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威唐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威唐工业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适当减持威唐工业之股份,具体减持比例将
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威唐工业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减持威唐工业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国经众新、苏州清研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三)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及比例:

减持股东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    按市场价格
           2020 年 07 月 16 日至   集中竞价或
国经众新                                        不超过 1,532,568 股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确定(将不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大宗交易
                                                                       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1%   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
           2020 年 07 月 16 日至                                                             股票时的价
苏州清研                            大宗交易    不超过 3,130,000 股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020 年 10 月 14 日                                                                 格)
                                                                       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2%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述特定股东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述特定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