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5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政策
变更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事项调整对报表期初数的影响具体如下:
合并报表项目 调整前2019年12月31日金额 调整后2020年1月1日金额 调整金额
预收款项 58,873,093.79 52,845.20 -58,820,248.59
合同负债 0.00 58,181,763.11 58,181,763.11
应交税费 4,902,138.33 5,540,623.81 638,485.48
母公司报表项目 调整前2019年12月31日金额 调整后2020年1月1日金额 调整金额
预收款项 59,030,354.46 52,845.20 -58,977,509.26
合同负债 0.00 58,280,696.34 58,280,696.34
应交税费 586,444.99 1,283,257.91 696,812.92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