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爽 联系电话:021-682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可 联系电话:021-682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向深交所报告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的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关注的重大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钱光红
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1年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因操
作失误之非主观因素减持了公司股份
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发生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钱光
红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
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
性,对本次因操作失误之非主观因素
1.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及减 而减持的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否
持价格承诺 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并
明确表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
谨慎操作,同时加强对《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
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5. 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及本次发
是 不适用
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承诺
6. 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
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
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
会下发[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国金
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
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
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3、加
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
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
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
责措施。
2.报 告 期内中 国 证 监会 和 深 交 所 对保 荐
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
机 构 或 者 其保荐 的 公 司采 取 监 管措施 的 事
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项及整改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
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
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
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3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
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
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
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
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李爽
年 月 日
王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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