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8-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无锡
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
要求,对威唐工业 2021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核查
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合资公司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铭仕威唐”)拟向公司采购冲压模具及备件,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为 980 万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2LKAA75
(3)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 32 号
(4)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30 日
(5)法定代表人:张锡亮
(6)注册资本:200 万美元
(7)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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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铭仕威唐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 51%股份,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张锡亮先生为铭仕威唐法定代表人,故公司与铭仕威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三、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
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铭仕威唐因业务发展拟向公司采购冲压模具及备件,预计交易金额为 980
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充分利用双方资源,提升整体效益,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铭仕威唐
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的关联交
易充分利用双方资源,提升整体效益,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增的关联
交易也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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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锡亮
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威唐工业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
方基本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威唐工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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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李爽
年 月 日
王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