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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
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
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
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
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
对外担保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铭仕威唐(无锡)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充
分利用双方资源,提升整体效益,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增的关联交易也将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青红                吴颖昊


           2021 年 0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