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已离职的 1 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方 晓鲲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