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离
职的 1 名激励对象(方晓鲲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 万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可转换债
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 15,706.9811 万股减少至 15,702.4811 万股,并对《公司
章程》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
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
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
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4 日,工作日 9: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公司证券
法务部;
3、联系人姓名:张一峰 伍言知;
4、电话:0510-68561147;
5、邮箱:boardsecretary@vt-ind.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