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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爽                          联系电话:021-682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可                          联系电话:021-682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是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发生需向深交所报告
                                                         的重大事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发生需要关注的重大
                                                         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4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法规、内控知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在的    采取的
                              事项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钱光红先生在未
                                      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1 月 7 日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因操作失误之非主观因素减持
                                      了公司股份 2,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生
                                      上述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后,钱光红先生对本次
                                      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
                                      规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因操作失误之非主观
                                      因素而减持的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
1.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
                              否      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明确表示将加
及减持价格承诺
                                      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同时加强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
                                      事情再次发生。
2.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5.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及本
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6.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1 年 2 月 7 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源参业股份有
                           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
                           合同等核查不充分,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 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
                           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
                           一步夯实“三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施。
及整改情况
                           (2)2021 年 3 月 25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上
                           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
                           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
                           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中国证监会下发
                           [2021]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
                           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
                            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
                            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
                            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
                            进行内部问责。
                            (3)2021 年 12 月 20 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在保荐扬
                            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
                            分,中国证监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
                            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
                            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
                            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并根
                            据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