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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2-082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1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75 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75 万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75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 年 9 月 5 日。
    3、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审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25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为 13.75 万股。
    8、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经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13.75 万股
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总股本由 15,720 万股减少至
15,706.25 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75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9、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 20 名激励对象合计 21.9 万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2021 年 7 月 26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8.19 元/股调整为 8.16 元/股;同时,
董事会同意并经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公司
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合计 4.5 万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1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16 元/股调整为 8.12 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公司对因
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MARC YUEH 先生及
赖兴华先生的书面告知函,MARC YUEH 先生与赖兴华先生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并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后期将履行审议程序对前述两人所持有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9)。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         30%

       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后,解除限售数量为获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第二个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
       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55,460.18 万元,2021 年营
       以 2019 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0-2021 年平均营业收入        业收入为 72,139.62 万元,
       的增长率不低于 5%;                                                 2020-2021 年平均营业收
 3
       或 2020-2021 年平均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5%;                        入较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
       或者 2020-2021 年平均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或平均净利润的增长率不         40,319.06 万元平均营业
       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且为正数。                            收入增长率为 58.24%。达
                                                                           到了业绩指标考核要求;
       (四)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对应年度考核等级对应的
       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个人业绩考核年度具体如下:
        考核分数        大于 90    80-90     70-80     60-70    小于 60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 15 名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
 4      考核等级        A 杰出     B 优秀    C 良好    D 合格   E 不合格
                                                                           均为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除
        可解锁比例                 100%                 70%       0%       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的上一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若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
       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条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作回购注销处理。
注 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且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注 2:2020-2021 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计算方式为:(2020-2021 年算术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1 人扣除前次已办理回购注销 2 名
离职人员,剩余激励对象 19 人,本次共计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须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外,
2 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后期将
履行审议程序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股份。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9 月 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人数及数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实际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5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75 万股。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39.25               11.775                 11.775
  业务(技术)骨干人员(15人)

                合计                                39.25               11.775                 11.775

     注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1 名,第一个锁定期内 2 名离职人员

尚未解除限售股份已完成回购注销,第二个锁定期内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此外,2 名激励

对象因职位变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后期将履行审议程序回

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                 本次变动后
                                                 变动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11,105        24.65   -117,750     38,593,355          24.58

    高管锁定股         38,412,605        24.46          -     38,412,605          24.46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8,500         0.19   -117,750        180,750           0.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318,622       75.35    117,750    118,436,372          75.42

三、总股本             157,029,727         100          -    157,029,727             100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在转股期,以

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应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激励对象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