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锡亮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08-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唐工业
股票代码:30070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张锡亮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济南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钱光红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2、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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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唐工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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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张锡亮)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钱光红)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无锡博翱) .............................. 14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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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锡亮
一致行动人 指 钱光红和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威唐工业、公司、上市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707)
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威唐工业达到
本次权益变动
5%股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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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张锡亮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21022119**********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济南路
二、一致行动人信息
1、钱光红
姓名:钱光红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4262319**********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姜堰市娄庄镇
2、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威唐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338774281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投资咨询(不含
证券、期货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4-17至2035-04-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锡亮,其中张锡亮直接持有公司16.45%的股
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另外,无锡博翱持有公司11.41%的股份,其中张锡亮持有无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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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1.71%的出资,为无锡博翱有限合伙人;无锡威唐睿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睿德投资”)持有无锡博翱5.21%的出资,为无锡博翱普通合伙人。同时,张锡亮持
有睿德投资67%的股权。因此,张锡亮通过控制睿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1.41%的股份,
张锡亮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7.86%的股份。张锡亮、钱光红和无锡博翱合计持
有公司40.95%股份,且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所享有的表决权需就相关内容
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各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钱光红及无锡博翱
意见均应以张锡亮的意见为准,与张锡亮意见保持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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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锡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张锡亮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光红先生、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博翱”)作为威唐工业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锡亮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计划按照市场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的价格, 公司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则前述
价格应做除权、除息调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威
唐工业总股本的4.50%,即拟减持总股数不超过7,06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股份在该减持计划范围之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威唐工业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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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锡亮 31,245,621 19.89% 25,838,321 16.45%
钱光红 21,463,486 13.67% 20,541,486 13.08%
无锡博翱 19,441,586 12.38% 17,919,468 11.41%
合 计 72,150,693 45.94% 64,299,275 40.95%
注:结合前次减持计划(即公司于2021年0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该计划累计集中竞价减
持数量为3,023,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前述减持计划累计
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股份减持比例达到5%。
二、本次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 (股)
集中竞价 2021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16.85 721,300 0.46%
张锡亮 大宗交易 2022年5月19日至8月31日 11.31 3,130,000 1.99%
集中竞价 2022年6月2日至8月31日 13.41 1,556,000 0.99%
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17.20 780,000 0.50%
钱光红 集中竞价
2022年6月2日至8月31日 19.37 142,000 0.09%
无锡博翱 集中竞价 2021年2月23日至5月23日 14.22 1,522,118 0.97%
合 计 / 7,851,418 5.00%
注: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
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锡亮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15,924,000股处
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钱光红先生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有4,000,000股
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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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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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55.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2022年8月30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结合前次减持计划(即公司于2021年08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实施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9)),该计划累计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为3,023,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前述减持计划累计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股份减持
比例达到5%,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张锡亮先生、钱光红先生、无锡博翱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无其他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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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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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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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 锡 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钱 光 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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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
公司 鸿路32号
股票简称 威唐工业 股票代码 300707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锡亮 信息披露义务
人联系地址 鸿路32号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
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72,150,69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股持股比例:4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64,299,2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持股比例:40.9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变动数量:7,851,41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变动比例: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年8月31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唐工业中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续增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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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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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 锡 亮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钱 光 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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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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