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贇 郑岳久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