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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9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约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
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能够更好地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
使用,以及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贇   郑岳久
                   2023 年 0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