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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3-01-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负责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3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 1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3,013,8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38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4,000,000.00 元,另外扣除其他发行费
用不含税金额 1,702,612.3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677,387.67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0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人民币
13,832,935.51 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
业字[2020]42042 号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予以审
核。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832,935.51 元。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
 1                                           29,567.74            14,125.45       47.77%
                   设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预计的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预计的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
 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因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投
入实施后,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
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
的防疫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
建设各方面都受到了制约。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该
项目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及债权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
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调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将“大型精密冲压模具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
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能够更好地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以及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