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审阅了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 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