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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7 年 09 月 29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5,14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797.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6,342.5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后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

      根据《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
  1                                           53,004.50               53,004.50
         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6,338.00               6,338.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6,342.50              76,342.5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 64,065.97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45.97 万元(含利息收入)。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
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
建设和正常经营活动。
      2. 投资产品品种
      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
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
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针对
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
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
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汇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
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精研科
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