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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
易计划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
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相关银行开展最高额度
不超过(含)1.5 亿美元的汇率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包括
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业务品种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汇率风险管理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期权、期货、掉期合约等业
务。


   三、业务规模、期限
    经预测,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最高额度将不超过(含)1.5 亿美元,与
公司不断增长的国际业务收入相匹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
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上述业务可自股东大会
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灵活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时,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
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
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
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
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
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
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产生内部控制的风险。
    5. 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
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
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
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
序。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时,
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
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
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在
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事项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