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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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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8.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1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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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
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未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针对
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
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
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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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汇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华泰联合证
券对本次精研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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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玉文              石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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