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25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精研科技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预计增加与关联方日常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1 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江苏启
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钊精密”)销售模具产品,关联交易总金额
不超过 100 万元;预计向关联方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研投
资”)出租房屋,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启钊精密 销售模具产品 市场价格定价 100.00 -
创研投资 出租房屋 市场价格定价 1.00 -
二、对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对增加与江苏启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1、关联方江苏启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响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 377 号创新产业园 11 号东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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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
经营范围:模具、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塑胶制品的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启钊精密的总资产为
35,264,520.00 元,净资产为 13,433,413.43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3,343,024.76 元,
净利润为 4,618,548.56 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潘正颐先生在启钊精密持股并担任董事长,构成关
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启钊精密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
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公
司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
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
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4、争议解决: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
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对增加与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
1、关联方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12 年 0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逸超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金融、类
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创研投资的总资产为
2,361,272.78 元,净资产为 2,361,272.78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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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069.27 元。
与公司的关系:创研投资持有公司 5.4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逸超女士在创研投资持股并担任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游
明东先生在创研投资持股并担任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施俊先生在创研投资担任
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创研投资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
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公
司所在地区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
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租
赁合同时具体约定。
4、争议解决: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
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启钊精密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向
创研投资出租房屋用于其办公使用,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由于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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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研科技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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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玉文 石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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