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04-2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
核查意见
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精研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件《关于核准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8.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1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
1 53,004.50 47,577.70 89.76%
地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6,338.00 6,214.50 98.0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
3 17,000.00 17,000.00 100.00%
金
合计 76,342.50 70,792.20 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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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已基本正式投
入使用,项目已具备主要使用功能。虽然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目前尚有少部分设备未
完全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以及部分设备的余款尚未支付。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
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募投项目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
1 2019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基地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019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为稳步配合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设备需求,公司基于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
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及所处行业和市场因素,适时
采购符合相关条件的设备,目前尚有少部分设备未完全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以及
部分设备的余款尚未支付完成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尚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
运用,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结算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本着对股东负责
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拟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
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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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
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针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是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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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史玉文 石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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