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18 号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1-7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 1 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塔 楼 1 5 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18 号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精研科技)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 董事会的责任 精研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 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研科技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 1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精研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精研科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研科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 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定价 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7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51,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82,40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全部到账,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 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 度》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1 10 月 27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方式 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240000000250 530,045,000.00 55,880,367.60 活期存款 司常州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 1777637211 63,380,000.00 1,515,219.79 活期存款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9/01/08 489770800795 170,000,000.00 司常州钟楼支行 日销户 合计 763,425,000.00 57,395,587.3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部分实施地点至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 2015 年 12 月,公司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钟发 改备[2015]50 号),备案总投资 53,004.50 万元,全部使用募投资金投入,计划实施地点 全部位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2017 年,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钟楼经济 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的房产和土地。截至 2017 年 11 月,公司已在原实施地点(棕榈路 59 号)上累计投资 21,803.71 万元,后续将继续投资 16,200.79 万元。根据公司的发展规 划,该募投项目剩余的 15,000.00 万元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上实施和投 资。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1)原募投项目编 制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现有的场地、厂房已经不足以安 置募投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2)新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与已选 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临近,属于就近选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生产经 2 营管理。信息披露: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 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41,568,367.7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37 号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241,568,367.78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四)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 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707,921,706.84 元,其中: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 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241,568,367.78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296,353,339.06 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170,000,000.00 元。截 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人 民币 11,892,294.23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7,395,587.39 元,其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 1001240000000250 账户的截止日余额为 55,880,367.60 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 1777637211 账户的截止日余额为 1,515,219.79 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便于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 率,公司将原有生产设备逐步转移至该项目所在厂区与新增设备共同使用,生产产品基本 一致。因此,公司统一了采购与销售的管理体系,共同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故该项目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为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募投项目的信息,公司按照募集资金购买的生产 核心设备烧结炉资产净额占全部烧结炉资产净额的比例作为权重,结合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测算了该募投项目的效益。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 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 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报告“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现效益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实现效益 略有差异,主要原因为测算口径不同所致。定期报告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原值 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作为权重,结合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测算了该募投项目的效益。 本报告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测算,采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生产核心设备烧结炉资产净额占全部 烧结炉资产净额的比例作为权重,结合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测算募投项目的效益,此种方法 4 相比原计算口径更加合理与谨慎,按照该口径计算,最近三年的实际效益测算结果与原口 径测算结果差异较小。 除上述差异外,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其他重大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5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07,921,706.84 募集资金总额: 763,425,0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7 年度(包含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96,142,189.25 2018 年度: 144,517,500.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9 年度: 67,262,017.3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完工 序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程度 号 目 目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注 1) 扩建高密度 扩建高密度 1 MIM 产品生产 MIM 产品生产 530,045,000.00 530,045,000.00 475,776,969.88 530,045,000.00 530,045,000.00 475,776,969.88 54,268,030.12 89.76% 基地项目 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 新建研发中 2 63,380,000.00 63,380,000.00 62,144,736.96 63,380,000.00 63,380,000.00 62,144,736.96 1,235,263.04 98.05% 心项目 心项目 偿还银行贷 偿还银行贷 3 款及补充营 款及补充营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运资金 运资金 合 763,425,000.00 763,425,000.00 707,921,706.84 763,425,000.00 763,425,000.00 707,921,706.84 55,503,293.16 计 6 注 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55,503,293.16 元,加上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11,892,294.23 元,减去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0.00 元,合计数为 57,395,587.39 元,与募集资金账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57,395,587.39 元一致。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是否达 截止日 序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到预计 项目名称 2017 2018 2019 合计 累计实现效益 号 能利用率 效益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 达产当年效益 是(注 1 93.33% 73,229,080.41 38,393,479.06 152,408,385.53 264,030,945.00 332,871,863.24 生产基地项目 173,927,422.91 1)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3 不适用 不适用 营运资金 合计 73,229,080.41 38,393,479.06 152,408,385.53 264,030,945.00 332,871,863.24 注 1: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目前完工进度为 89.76%,尚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年 10 月变更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注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