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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兴华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
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
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一)总体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
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
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楼 1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19
年度完成 35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33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江苏分所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前身
为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2009 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2013 年随着事务所合伙制转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67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3025692941。
    2019 年度江苏分所承办了 9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31 人,注册会计师 817 人,一年
内增加注册会计师 15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37 人。全所
从业人员 2086 人。
    项目合伙人:胡海萌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8.4-2003.12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部门主任
2003.12-2014.6       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所长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4.6-至今                                                 副所长
                               江苏分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04.7-2015.11                                             高级业务经理
                                 江苏分所
2015.12-2017.10          大力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11-至今                                                 副主任
                                 江苏分所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审计助理、审计项目
2006.1-2010.6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0.10-2011.4                                             高级项目经理
                                江苏分所
2011.5-2018.2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项目经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质量复核副主任
 2018.3-至今
                                江苏分所                        经理
    3、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09,163 万元,净资产 30,637 万元,完成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 35 家,收费总额 3,461 万元,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
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
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
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 744,387 万元。
    4、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胡海萌、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均具
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因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2013 年财务报表审计,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中兴华所被中国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 150 万元,并处以 450 万元罚
款。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二十度智慧供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报审计,2018
年 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文号“证监会[2018]34 号”监管措施文件,对中兴
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报审计,
2018 年 9 月 14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文号“山东证监局[2018]68 号”监管措施文件,
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发行债券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报表
审计,2018 年 12 月 5 日收到宁波证监局文号“宁波监管局[2018]20 号”监管措
施文件,对中兴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报表审计,2020
年 1 月 14 日收到陕西证监局文号“陕证监措施字(2020)5 号”监管措施文件,
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2019 年 7 月 15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9)17 号自律处分决
定书,对中兴华所给予警告处分,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 6 个月。
    项目合伙人胡海萌、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雯最近
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对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兴华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兴
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
司提供专业审计报务,并就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形成了书
面审核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我们查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
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
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
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