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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0,514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8%。本次回购注
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 人,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价格为 17.78 元/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的价格为 27.83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价
格为 44.84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38,436 股变更为
115,517,922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
公告公示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4、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英由于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游明东、朱雪华、华克畅
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84 人调整为 83 人,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 万股调整为 78.0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68.42 万股调整为 66.43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6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鉴于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对象由 83 人调整为 79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8.01 万股调整为
75.8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6.43 万股调整为 64.29 万股,预留
部分不作变更。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总数 8,8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68.00 万元。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23.52 元/股调整为 23.41 元/股,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2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8、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
公告公示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工作,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
    11、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鉴于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丹彦军、蒋飞、孙爱平以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陈建刚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丹彦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0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蒋飞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爱平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0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陈建刚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00 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志敏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
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0.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17、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8、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19、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
时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2.29 万股调整为 80.977 万股。
    20、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1、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
整为 76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4 万股调整为 23.3064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2062 万股调整为 19.1126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
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的
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王慧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
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
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王慧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原授予数量为 4,800 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为:
    Q=4,800×(1+0.3)=6,240(股)
    同时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且已解除限售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上市流通,所以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为:
    Q=6,240-6,240×40%=3,744(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因激励对象王慧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原授予价格为 23.41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23.41-0.29)÷(1+0.3)=17.78(元/股)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的
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王体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2019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
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
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王体军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原授予数量为 12,000 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调整为:
    Q=12,000×(1+0.3)=15,600(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因激励对象王体军离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原授予价格为 36.47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36.47-0.29)÷(1+0.3)=27.83(元/股)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
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1,170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王月霆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70 股,将按照首次授予价格 44.84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股份 20,514 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 553,179.12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020024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事宜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38,436 股变更为 115,517,922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26,885,579    23.27       -20,514       26,865,065     23.26

二、无限售流通股   88,652,857    76.73          0          88,652,857     76.74

三、股份总数       115,538,436   100.00      -20,514       115,517,922    100.00

    注:公司股东王明喜、黄逸超、邬均文、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市流通,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性质已作

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