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6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9,以下简称“原
公告”)。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公告中存在部分错误,现对该公告
中“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之 6、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的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改:
原公告内容: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6、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激励计划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分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现更正为: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6、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激励计划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分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
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公司始终欢迎并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
经营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的监督。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