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8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科技”、“公司”或“发行
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泰
证券”)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研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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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7,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包销基数为 57,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
大包销额为 17,1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
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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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
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7,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精研转债”)网上申购已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T 日)
结束。
根据 2020 年 12 月 1 日(T-2 日)公布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
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精研转债发行申购
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精研转债本次发行 57,000.00 万元(共计 57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发行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精研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精研转债 3,943,567 张,共计 394,356,7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69.19%。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的精研转债为 1,756,430 张,共计 175,643,0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81%,网上中签率为 0.00212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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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
82,681,868,230 张,配号总数为 8,268,186,823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
008,268,186,823。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2 月 4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 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在 2020 年 12 月 7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精研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获配比例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3,943,567 3,943,567 69.19% 100%
网上社会公众
82,681,868,230 1,756,430 30.81% 0.0021243230%
投资者
合计 82,685,811,797 5,699,997 100%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
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3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精研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
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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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
电 话:0519-69890866
传 真:0519-69890860
联 系 人:黄逸超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
电 话:010-59013871(发行中心联系电话)
传 真:010-59013751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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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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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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