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1-14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
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6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对象(以下简称“核
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存在的持股性质变更情况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办理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
核查对象中有 27 位对象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
此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质在自查期间发生了变更。
(2)核查对象中,有 3 位对象在自查期间办理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其持
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市流通,因此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性质在自查期间发生了变更。
上述存在的持股性质变更情况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2、存在的新股增发情况
(1)因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核查对象中,有 25 位对象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此其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新股增
发情况。
(2)因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核查对象中,有 5 位对象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此其账户在自查期间存在新股增
发情况。
上述存在的新股增发情况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3、存在的转托管情况
核查对象中,有 3 位对象在自查期间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
行为。
4、存在的批量非交易过户情况
姓名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股) 变更摘要
2020-10-26 15,600 批量非交易过户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2020-10-26 3,744 批量非交易过户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2020-10-26 1,170 批量非交易过户
证券账户
2020-10-27 -20,514 股份注销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通过批量非交易过户方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存在的批量非交易过户情况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5、存在的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更日期
(股) (股)
1 胡红宇 中层管理 2020-11-02 100 0
2 陈秀丽 中层管理 2020-08-17 至 2020-09-01 200 5,200
3 刘朋飞 中层管理 2020-12-23 500 0
4 刘莉 核心骨干 2020-07-31 0 400
5 彭宇峰 中层管理 2020-07-20 至 2020-12-10 5,800 8,128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及前
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其在核查期间内存在的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是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阶段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
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