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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04-2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现报告如
下: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认
真履行职责。2020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没有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共召开了 14 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审议议
案,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 2020 年度公司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核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签署采购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
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有损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除了向常州微亿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配件、向常州
微亿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装、检具等配件、向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治具、塑料制品等辅料、向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工装、模具等配件
向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
总额 3,000 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
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
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七)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竞得了位于桂花路以东、水杉路以北、梅花路以西面积约为
115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位于江
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桂花路以东、合欢路以南、梅花路以西面积约为 105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建设传动和散热项目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等。
    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57,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研转债”,债券代码
“123081”。
    四、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监督和促
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审查公司财
务活动情况。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