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研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精研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以 定价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7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 共募集资金 851,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782,400,000.00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存入公司账户。其中: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户 (账号:1001240000000250)收到人民币 530,045,000.00 元、公司在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777637211)收到人民币 63,38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89770800795)收到人民币 170,00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星港花苑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83270819084)收到人民币 18,975,000.00 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1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763,425,000.0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人民币 241,568,367.78 元;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466,353,339.06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96,353,339.06 元、偿还银行 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170,000,000.00 元;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5,503,293.16 元,偿还银 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 理财产品人民币 0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人 民币 826,677.5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718,971.8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63,425,000.00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41,568,367.78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66,353,339.06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11,892,294.23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5,503,293.16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0.00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826,677.5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12,718,971.80 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0.00 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0.00 差异 — 注: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 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 2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 入)12,702,807.80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9 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将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全部汇入 公司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100129000000176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0)第 020020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00.00 减: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注 1) 5,443,396.23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注 2) 204,695,355.91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83,477.58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56,039.07 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结存余额 353,133,809.35 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存余额 353,133,809.35 差异 — 注 1: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为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695,355.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 203,457,968.1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3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二、募集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后 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营 业部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 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 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该三家银行应当及时以邮 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因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 4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而变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 中泰证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 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该两家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 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根据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的《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例行性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调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40000000250 530,045,000.00 0.00 2020/11/2 销户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77637211 63,380,000.00 0.00 2020/12/8 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489770800795 170,000,000.00 0.00 2019/1/8 销户 合 计 763,425,000.00 0.00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后 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公司一次 5 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该银行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根据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 保荐机构应定期 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 进行专项调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761 564,556,603.77 353,133,809.35 活期存款 合 计 564,556,603.77 353,133,809.35 三、2020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55,503,293.16 募集资金总额 763,425,000.0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63,425,000.00 总额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是 项 否 目 已 可 变 是 截至 项目 行 更 否 募集 期末 达到 截止报 性 项 本年 截至期 本年 达 资金 调整后 投资 预定 告期末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目 度投 末累计 度实 到 承诺 投资总 进度 可使 累计实 否 募资金投向 ( 入金 投入金 现的 预 投资 额(1) (%) 用状 现的效 发 含 额 额(2) 效益 计 总额 (3)= 态日 益 生 部 效 (2)/(1) 期 重 分 益 大 变 变 更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2020 530,04 年 10 130,02 1、扩建高密度 MIM 530,045, 54,268, 530,045, 100. 462,896, 否 5,000.0 月 31 4,996.3 是 否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0 000.00 030.12 000.00 00 日(注 1 859.55 1) 2020 100. 年 10 2、新建研发中心项 63,380, 63,380,0 1,235,2 63,380,0 注 否 月 31 否 目 000.00 00.00 63.04 00.00 00 日(注 2 1) 6 3、偿还银行贷款及 170,00 100. 170,000, 170,000, 否 0,000.0 补充营运资金 0 000.00 000.00 00 763,42 763,425, 55,503, 763,425, 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 000.00 293.16 000.00 00 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763,42 763,425, 55,503, 763,425, 100. 合计 5,000.0 000.00 293.16 000.00 00 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 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年 10 月变更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变更原因:为稳步配合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设备需求,公司基于扩建高密度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及所处行业和市场因 原因(分具体募投 素,适时采购符合相关条件的设备,目前尚有少部分设备未完全调试完毕并投入使 项目) 用以及部分设备的余款尚未支付完成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尚未完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结算情况并经过谨慎 的研究论证,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 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到 2020 年 10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 基地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至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 2015 年 12 月,公司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备案通知书 (钟发改备[2015]50 号),备案总投资 53,004.50 万元,全部使用募投资金投入,计 划实施地点全部位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2017 年,公司通过受让 方式取得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 62 号的房产和土地。截至 2017 年 11 月,公司已在 原实施地点(棕榈路 59 号)上累计投资 21,803.71 万元,后续将继续投资 16,200.7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万元。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该募投项目剩余的 15,000.00 万元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 发区枫林路 62 号上实施和投资。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1)原募投 项目编制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现有的场地、厂房 已经不足以安置募投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2)新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 林路 62 号”与已选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临近,属于就近选址,有 利于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管理。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况 自筹资金 241,568,367.78 元的专项说明,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837 号《鉴证报告》。公司已 于 2017 年 11 月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41,568,367.78 元用于置换先期投入项目 7 资金。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含)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情况 (含),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和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2 和 2019-05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2,702,807.80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年 10 月变更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变更原因:为稳步配合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设备需求,公司基于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及所处行业和市场因素,适时采购符合相关条件的设备,目前尚有少部 分设备未完全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以及部分设备的余款尚未支付完成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尚未完全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验收结算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 投资的原则,公司将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到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注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提升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 材料的研究开发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564,556,603.77 211,478,833.49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1,478,833.49 总额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是 募集 调整后 本年 截至期 截至 项目 本年 截止报 是 项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否 资金 投资总 度投 末累计 期末 达到 度实 告期末 否 目 募资金投向 已 承诺 额(1) 入金 投入金 投资 预定 现的 累计实 达 可 8 变 投资 额 额(2) 进度 可使 效益 现的效 到 行 更 总额 (%) 用状 益 预 性 项 (3)= 态日 计 是 目 (2)/(1) 期 效 否 ( 益 发 含 生 部 重 分 大 变 变 更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消费电子精密 2025 562,36 209,43 562,366, 209,439, 37.2 年4 注 零部件自动化生产 否 6,385.7 385.78 9,558.8 558.89 4 月 30 0.00 0.00 否 8 9 1 项目 日 562,36 209,43 562,366, 209,439, 37.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385.7 385.78 9,558.8 558.89 4 8 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562,36 209,43 562,366, 209,439, 37.2 合计 6,385.7 385.78 9,558.8 558.89 4 8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695,355.91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3,457,968.1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况 (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3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04,695,355.91 元用于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信息披露: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20-19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的闲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可循环滚动使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的情况 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含),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针对上述事项,公 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 9 和 2021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189 和 2021-00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监管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761 账户的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53,133,809.35 金用途及去向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 1: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从 2020 年 5 月开始建设,2021 年 5 月开始生产,2025 年 4 月达产。 注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元扣除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和截止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时点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952,830.18 元后,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562,366,385.78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4,695,355.91 元加上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83,477.58 元,减去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 1,237,387.81 元和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支付发行费用 801,886.79 元后,为本年度投入 金额 209,439,558.89 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华 核字(2021)第 020006 号),报告认为:精研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精研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精研科技募集资金 10 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精研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 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精研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胜可 李 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