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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黄
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
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94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6%,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
整为 76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4 万股调整为 23.3064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2062 万股调整为 19.1126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
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
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9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
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
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情况发生之日公司收盘价孰低回购注销”
以及“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因个人原因离职、
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15,444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为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3,689 股,将
按照首次授予价格 44.84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唐红军为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价格为 44.84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1.73 元/股,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 41.7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5 股。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3,500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黄涛、王甜、陈波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500 股,将按照预留授予价格 32.10 元/
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股份 18,944 股,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 799,400.91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15,559,860 股变更为 115,540,916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回购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26,826,565    23.21     18,944    26,807,621     23.20

二、无限售流通股   88,733,295    76.79       0       88,733,295     76.80

三、股份总数       115,559,860   100.00    18,944    115,540,916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18,944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8,944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
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减资手续,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