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8,944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6%。本次回购注
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 人,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价格为 44.84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因激励对象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
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41.73 元/股,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价格为 32.10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59,860 股变更为
115,540,916 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
整为 76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4 万股调整为 23.3064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2062 万股调整为 19.1126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
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
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9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6、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
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
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944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
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
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情况发生之日公司收盘价孰低回购注销”
以及“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因个人原因离职、
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15,444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为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3,689 股,将
按照首次授予价格 44.84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唐红军为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价格为 44.84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1.73 元/股,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 41.7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5 股。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的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为 3,500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激励对象黄涛、王甜、陈波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500 股,将按照预留授予价格 32.10 元/
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用于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合计回购注销股份 18,944 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 799,400.91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20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事宜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559,860 股变更为 115,540,916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26,826,565 23.21 -18,944 26,807,621 23.20
二、无限售流通股 88,733,295 76.79 0 88,733,295 76.80
三、股份总数 115,559,860 100.00 -18,944 115,540,916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