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董事签字页) 董事签名: 王明喜 黄逸超 邬均文 马黎达 马东方 王克鸿 王文凯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名: 施俊 谈春燕 陈攀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高管签名: 王明喜 黄逸超 邬均文 游明东 王立成 许明强 张玲 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