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57,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研转
债”,债券代码“123081”。根据《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45.39 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
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
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精研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53.40 元/股),则“精研
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