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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研科技:关于精研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研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15 元/股)的 130%(即
44.40 元/股)。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精研转
债”投资风险。


    一、“精研转债”基本情况
    1、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文同意注册,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5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 万元。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5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研转债”,债券代码“123081”,转
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为 64.28 元/股,2021 年 6 月 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精研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53.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精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精研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34.1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详
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下修正精研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二、“精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15 元/股)的 130%(即
44.40 元/股)。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若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4.15 元/股)的 130%(即 44.40 元/股),将触发“精研转
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精研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
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精研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