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 2022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此外,公司 2022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
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
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和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
生产经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
资与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等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严
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
四、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公司
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
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的情形,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424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 2021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是
出于对谨慎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健 刘永宝 王普查